沁源縣電力公司
政府信息公開

國網沁源縣供電公司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統計的政府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 信息分類:

  沁源供電公司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分類:具體信息可參見《沁源縣供電公司信息公開目錄》。

  二、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公開方式

  沁源供電公司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沁源縣人民政府網站”及報刊、廣播、電視等載體和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二)公開時限

  以沁源供電公司名義發布及以供電公司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行政機關聯合發布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除沁源供電公司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還需要供電公司提供的政府信息,向供電公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申請。

  (一)申請受理機構

  自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統計局信息公開申請。

  受理機構:沁源供電公司辦公室

  辦公地址:沁源縣勝利路14號

  辦公時間:8:00—18:00

  聯系電話:0355—5565219

  傳真號碼:0355—5565276

  郵政編碼:046500

  (二)申請形式

  申請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向沁源供電公司辦公室申請領取,申請人可通過前述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1、書面提出申請。

  (1)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的形式提交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當面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供電公司當面提出申請,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口頭提出申請

  原則上申請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經申請人認可后生效。

  (三)申請的要求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如果供該信息的名稱(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申請人向供電公司申請時,應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稅費繳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政府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四、 監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請人有證據證明沁源供電公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供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予以更正。供電公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無權更正的,將轉送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二)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供電公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